115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錄取榜單

1、依據「115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第3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並經本委員會115年6月22日運優字第1153800037號公告放榜。

2、請各錄取考生依「錄取分發學校」規定之報到程序辦理報到或放棄錄取資格;相關報到時程及方式由各錄取學校另行通知,請考生務必留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特別提醒高中(職)考生如未依規定辦理放棄錄取資格者,不得參加115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3、本榜單內容如有爭議,悉以本委員會正式函文通知各校之錄取名單為準。

4、考生如對成績有疑義,請依招生簡章相關規定,於115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提出成績複查申請。申請方式為親自送達或以中華郵政限時掛號送達(郵寄非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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