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第2次甄審榜單

1、依據「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第5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
2、請考生依「錄取分發學校」之報到程序辦理報到(報到時程由錄取學校另行通知)或放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3、榜單內容如有爭議,以本委員會正式函文各校之名單為準。

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成績優良學生甄審甄試升學輔導-第2次甄審報名

一、第2次甄審網路線上報名及報名表件郵寄日期:

112.08.21(一)9:00~112.09.05(二)17:00期間提出申請,以親自或以中華郵政限時掛號送達本委員會【郵寄非以郵戳為憑】(第2次甄審名額請參閱附件)

二、報名資格:

1.請詳閱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學生升學輔導辦法」。

2.112年5月4日至112年8月31日間取得甄審資格者

三、報名方式:學生於期限內向原肄(畢)業學校提出申請,繳交報名資料,由學校彙整該校學生報名資料後於網路線上報名並郵寄相關資料。

四、報名費:新臺幣500元整之匯票(受款人「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請以繁體書寫)。

五、報名備審資料請詳閱簡章之規定。

報名系統:第2次甄審報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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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榜單

1、依據「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委員會」第4次委員會議決議通過,並經本委員會112年6月21日運優字第1123800036號公告放榜。
2、請各考生依「錄取分發學校」之報到程序辦理報到(報到時程由錄取學校另行通知)或放棄,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高中(職)考生如未辦理放棄,不得參加112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或四技二專各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
3、榜單內容如有爭議,以本委員會正式函文各校之名單為準。
4、如對成績有疑義,請依簡章之規定於112年6月30日下午5:00期限前以親自或以中華郵政限時掛號送達本委員會提出複查申請(郵寄非以郵戳為憑)

112學年度運動績優生甄試「術科檢定」考生注意事項及場地配置圖

1、參加術科檢定時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
2、准考證遺失者可於6月9日前至本校「招生組」辦理補辦作業,或於6月10日學科考試前至鶴鳴樓一樓補辦。
(補辦准考證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報名表同式照片一張)
3、術科檢定:須參加術科檢定考生請於6月11日(星期日)上午09時10分前至下列地點集合,再由服務組人員帶至各項檢地場地。
(1)本校體操館前廣場:網球、軟式網球、桌球、五人制足球等項目。
(2)鶴鳴樓前廣場籃球、排球、羽球、足球、手球、木球、滾球、曲棍球、直排輪曲棍球、飛盤等項目。
4、考生注意事項及檢定場地配置圖如附件。
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倘於應試當日有發燒者(額溫≧37.5℃或耳溫≧38℃)、呼吸道症狀等疑似症狀,將調整術科測驗順序。
(2)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可應試,將視考生情形安置休息區並調整術科測驗順序。
(3)考生依個人需求自主佩戴口罩(自行準備),口罩樣式建議以素色、無印刷字樣為主。
6、考試期間請注意交通情況,考生請寬估到場時間以免遲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