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運動績優生甄試「學科考試」考生注意事項及場地配置圖

1、參加學科考試時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及健康聲明切結書
2、准考證遺失者可於6月17日前至本校「招生組」辦理補發作業,或於6月18日學科考試當日,考試開始前至鶴鳴樓1樓補發。
(補發准考證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報名表同式照片一張)
3、考試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鶴鳴樓 (位於臺中市北區雙十路與力行路口)
4、考試期間請注意交通情況,考生請寬估到場時間以免遲誤。
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6月18日(含)以前確診尚未解除隔離、快篩陽性未於6月18日(含)前經PCR檢驗及未獲PCR檢驗結果、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者請配合留在家中,不得應試。
(倘有私自參加考試之情事發生,經查證屬實後,除應由主管機關依法處置以外,比照「學科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 辦法」第十五點,取消考試資格且不予補救。)
(2)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准考證,配合體溫量測及黏貼識別貼紙,如有發燒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由試務工作人員協助就醫或移至防疫試場應考。
(3)未量體溫或無識別貼紙之考生不得進入試場,考生請提前到達考場,以免影響應試權益。
(4)考生一律自備口罩並全程配戴應試,考試過程試務工作人員查核身分時,請配合暫時取下口罩。
(考生於試場內考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監試委員核對考生資料時,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暫時拉下或脫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屢經勸導仍故意不佩戴口罩或故意不配合查驗身分者,比照「學科考試試場規則及違規處理辦法」第十五點,該科考試不予計分。)
(5)考試前,不開放考場查看,請考生預先於網站查看試場位置圖;學科考試當日早上7:30起開放考生量測體溫進入考場。
(6)為減少考場人潮、降低呼吸道傳染病之傳播風險,禁止陪考人員進入考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