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運動績優生甄試「術科檢定」考生注意事項及場地配置圖

1、參加術科檢定時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
2、准考證遺失者可於6月9日前至本校「招生組」辦理補辦作業,或於6月10日學科考試前至鶴鳴樓一樓補辦。
(補辦准考證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報名表同式照片一張)
3、術科檢定:須參加術科檢定考生請於6月11日(星期日)上午09時10分前至下列地點集合,再由服務組人員帶至各項檢地場地。
(1)本校體操館前廣場:網球、軟式網球、桌球、五人制足球等項目。
(2)鶴鳴樓前廣場籃球、排球、羽球、足球、手球、木球、滾球、曲棍球、直排輪曲棍球、飛盤等項目。
4、考生注意事項及檢定場地配置圖如附件。
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倘於應試當日有發燒者(額溫≧37.5℃或耳溫≧38℃)、呼吸道症狀等疑似症狀,將調整術科測驗順序。
(2)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可應試,將視考生情形安置休息區並調整術科測驗順序。
(3)考生依個人需求自主佩戴口罩(自行準備),口罩樣式建議以素色、無印刷字樣為主。
6、考試期間請注意交通情況,考生請寬估到場時間以免遲誤。

112學年度運動績優生甄試「學科考試」考生注意事項及場地配置圖

1、參加學科考試時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
2、准考證遺失者可於6月9日前至本校「招生組」辦理補發作業,或於6月10日學科考試當日,考試開始前至鶴鳴樓1樓補發。
(補發准考證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與報名表同式照片一張)
3、考試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鶴鳴樓 (位於臺中市北區雙十路與力行路口)
4、考試期間請注意交通情況,考生請寬估到場時間以免遲誤。
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防護措施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倘於應試當日有發燒者(額溫≧37.5℃或耳溫≧38℃)、呼吸道症狀等疑似症狀,若有調整至第一類備用試場應試需求可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請。
(2)篩檢陽性及中重症考生可應試,前開考生若有調整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需求,得於 112 年 6 月 8 日起向本委員會提出申請。
(3)開放家長陪考,惟建議篩檢陽性家長不宜陪考。
(4)考生、陪同人員及工作人員依個人需求自主佩戴口罩,口罩自行準備。 惟口罩樣式建議以素色、無印刷字樣為主申請備用試場應全程佩戴口罩
(5)考試前,開放考生至考場認識環境,但不得進入試場

 

112學年度運優甄試考試升學權益保障措施專案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6月6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22465號函辦理。

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試(以下簡稱112運動績優甄試)試務期間,已完成112運動績優甄試報名,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篩檢陽性(中症/重症)尚在接受隔離治療)及代表國家參加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4、7條賽會,因而無法於考試舉行時間應考報考科目,得參加112運動績優甄試補考,以保障考試權益;若考生未能如期參加補考,則退回原審查費。

一、 補考資格
已完成112運動績優甄試報名考生,如無法參加112年6月10日(六)至11日(日)甄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具備補考資格:
(一) 應試期間屬於COVID-19篩檢陽性(中症/重症)因接受隔離治療致無法應試者。
(二) 應試期間代表國家參加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4、7條賽會者。

二、 補考申請暨審核
(一) 補考申請作業
1. 日期:即日起至112年6月16日(五)下午5時止。
2. 證明文件:
(1) 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提審權力告知證明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申請者可為本人或監護人。
(2) 檢附「代表國家參加賽會相關證明」向本會提出申請;申請者可為本人或監護人。
(二) 補考審核作業:本會審查考生之申請與必要之相關證明文件後,彙整名冊提送教育部體育署備查,並於112年6月28日(三)通知考生。
(三) 相關文件可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傳真號碼:04-22250758,電子郵件信箱:hsw314@gm.ntus.edu.tw,連絡電話:04-22213108轉2152。

三、 辦理科目
補考考生報考之科目,與正式考試相同。

四、 考試日期
(一) 學科考試:112年7月6日(四)

時間/日期

112年7月6日
(星期四)
備註
上午 08:25 預備鈴響 08:50截止入場
09:00始可出場
08:30~09:30 國文
09:55 預備鈴響 10:20截止入場
10:30始可出場
10:00~11:00 數學
11:25 預備鈴響 11:50截止入場
12:00始可出場
11:30~12:30 英文

(二) 術科檢定:112年7月6日(四)下午2時30分起,於各運動種類檢定場地舉行。

五、 考試地點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本次補考不寄發考試通知,但會於112年7月3日(一)發通知簡訊,當日並公布考試地點,同時登載於本會網站https://lulu.ntus.edu.tw,考生可自行查覽或列印。

六、 應考規則
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依112學年度考試簡章規定;各項防疫措施、規定與正式考試相同。

七、 考生成績計算與通知
為採計成績的一致性,參加補考考生,無論是否已有正式考試任一科目成績皆不予計算,所有科目成績均以補考成績計算;考生補考成績通知單於112年7月13日(四)寄發。

八、 申請補考成績複查
申請手續依照112學年度考試簡章成績複查辦理,補考成績申請複查截止日為112年7月19日(三)前(以中華郵政郵戳為憑)。

九、 預訂補考作業日程規劃表
相關補考試務作業日程屆時會因應疫情發展,依教育部規範進行適當調整,並即時公告周知。

日期(星期) 項目
112.06.07(三) 公布補考措施
112.06.07(三)~112.06.16(五) 補考申請
112.06.28(三) 通知審核結果
112.07.06(四) 補考考試
112.07.10(一) 公布補考試題與選擇(填)題參考答案
112.07.13(四) 寄發補考成績通知單
112.07.19(三) 申請補考成績複查

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甄試「備用試場應試」申請

說明: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31日臺教授體字第1120021698號函辦理。

申請對象:

一、考生倘於應試當日有發燒者(額溫≧37.5℃或耳溫≧38℃)、呼吸道症狀等疑似症狀,申請第一類備用試場應試,考生本人得於應試當日提出申請。

二、考生若屬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篩檢陽性及中重症」,仍須依規定參加甄試學科考試及術科檢定,並申請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考生本人或家長或監護人最遲得於112年6月9日(五)下午5時前提出申請。


備用試場注意事項:

◆考生不得提早交卷;術科檢定之考生,調整至最後順序進行術科測驗。

◆考生應全程佩戴口罩。

◆考生不因篩檢陰性、症狀減緩或其他原因移回一般試場應試。

◆考生節間休息均於備用試場進行,不得擅自移動至休息區


備用試場申請書下載:   PDF檔   WORD檔   ODT檔

※如有應試期間屬於COVID-19篩檢陽性(中症/重症)因接受隔離治療致無法應試者,應試期間代表國家參加中等以上學校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辦法第4、7條賽會者,將另行公告補考措施。

第二類備用試場申請書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傳送本委員會申請,申請書傳送後請於上班時段來電確認。

傳真號碼:04-22250758,電子郵件信箱:hsw314@gm.ntus.edu.tw,聯絡電話:04-22213108轉2152,黃小姐。

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資格審查結果公告

1、如對於所提運動成就之學科考試加分級別有疑義者,請於6月6日中午前來電與委員會確認。

2、關於考生申請參加甄試時所提之運動成績分成六等級予以優待,
第一級加學科成績50 %,第二級加學科成績40 %,
第三級加學科成績30 %,第四級加學科成績20 %,
第五級加學科成績10 %,第六級加學科成績5 %。
分級標準請參考「112學年度中等以上學校運動績優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簡章。

3、獎狀正本及甄試考生准考證(甄審考生無准考證),寄發作業業已於5月31日寄發至各學校。
【如各校承辦人員有發現錯擲之證件資料,煩請寄回本會(404臺中市雙十路一段16號),謝謝您的協助!】
聯絡電話: 04-22213108轉2152,黃小姐。

4、提醒:甄試學科考試為6月10日(六),術科檢定為6月11日(日)辦理。

5、甄審甄試錄取分發結果將統一於6月21日公告放榜。

考生請留意本試務網頁發布之相關訊息,以掌握最新考試動態及預為因應。

112學年度運動成績優良學生升學輔導甄審甄試審查結果